在书架上翻到这本书,毫不犹豫买下来,是因为被书名旁边的一行小字吸引,书名叫《书店》,旁边写着“我就是想开一家书店”,这简直就是为我写的书啊。
作者佩内洛普•菲兹杰拉德被誉为当代英国文坛文风最为简洁隽永的作家之一,她的小说“看不出惊世骇俗的野心,写人写事闲闲到来,却极贴切深入”。
小说主人公佛萝伦丝在丈夫过世八年之后,突然想开一家书店,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这种小细节特别真实,往往就是这样,突然冒出来的某个念头,闯入你平静的生活,如果你够执着的话,就会顺着这个念头一路走下去,仿佛要一直走到内心深处去。
佛萝伦丝“她外表矮小,精瘦而结实,从前面看起来有点儿不显眼,从后面看起来更是完全如此,她不常被人提起”可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有了开书店这个念头,那种坚持令人敬佩,“无论是看不见的东西,还是看的见的东西,都无法阻止她开一家书店”。
书里有一段场景,女主人公散步的时候碰到镇上的兽医拉文,正在治疗一匹老马的牙齿,他请她帮忙拉住老马的舌头,兽医说“格林夫人,请你抓住它的舌头,我不用问别人,就知道你不会害怕。”“你怎么会知道?”她问道。“大家都在传说,你打算开一家书店。这表明你准备冒险做些不太可能的事情。”……“为什么你认为开一家书店是天方夜谭?”她对着风喊道,“难道哈堡的人不想买书吗?”……现在,开书店也不算是一门挣钱的行当了,可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坚持,我就只能去逛毫无个性的新华书店了。
她其实不懂书。有一段写她正在为新书上架,看到扉页上的一句话——“一本好书是一位大师精魂凝结而成的珍贵宝血,是为了超越生命的生命而永久珍藏。”她看见“血”“精魂”这样的字眼,就把书放在宗教与家庭医药图书之间。看到这里,我忽然觉得特别想帮她一把,正因为她不懂书,她对书的热爱才更发自内心,更加宝贵,“惟因为有这种热爱存在,她所遭遇的人生的淡淡悲哀,才透出温暖人心的光彩。”
最后,她的书店还是没有坚持下去,但那不是她的原因。“当火车开出车站时,她坐在那里,羞愧的低下头,因为她生活了将近十年之久的小镇并不需要一家书店。”
由此,我脑海中回忆着我所经过的那些书店,每一家书店都镌刻着时间的痕迹,它们在我的脑海里,如影像依次闪回,他们在我案头的书籍里,他们在我生命的历程里,不可或缺。“这本小说,仅仅因为她的名字叫书店,便值得付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