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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12月从武汉二手车市场购得一台标致505,车牌号为鄂AMK***。2008年6月28日星期六,本人驾车从益阳向长沙行驶到长常高速岳麓收费站出口时,被湖南高速公路交警长常大队岳麓支队的刘旭明警官拦下,检查证件。刘警官说本人的车辆年检已过期一个月,所以要把车拖走。
因为车辆年检要到武汉,而本人之前也打电话咨询过武汉方面,被告知只要在过期一个月之内办理都可以,因此就拖延了一段时日,这的确是我的失误,所以我愿意当场补交年检费用。但是刘警官又说他怀疑此车是套牌车,完全不听取任何解释就强行取走了钥匙,派人把车开走,只让我们同行的一位胡老师坐上警车前去办理手续,而另外的4个人只能背着大包小包从高速公路上徒步走下来。(这是何等危险!)
刘警官告知胡老师:车肯定是套牌车,要严肃查处,还说这么老的车肯定是报废车,我们还要扣人。胡老师还听见他对另外的两人说:“我一看车牌号鄂AMK***,就知道是套牌车,这么老旧的车,怎么会有这么新的车号?如果不是发现这个,我才不会去检查呢。”(拦车之前,已有认定)接着他们把车牌拆下来,让胡老师一起回交警支队。
刘警官回到支队后,对雷杰武警官说,今天抓了一辆套牌车,雷说:“好啊,一条大鱼啊,4000块钱跑不了啦!”刘说:“算你抓的。”雷说:“那怎么好意思,就算我们俩的吧。”(没有上网查对资料,继续认定)两人联合开了扣车单,要这位老师通知司机本人去支队,一来当时已晚,二来这位老师也无法联系上我,便要求代为签收,被他们拒绝。最后只好要他们写了张他们二人姓名和办公电话的便条。
当时还有别的警官传看我的行驶证。一个说:“这么老的车,这么新的证,一看就是假的。”(这是什么逻辑?)另一个说:“哎呀这个证如果是假的,那就做的好哪,简直就和真的一模一样。”(本来就是真的!为什么先入为主认定是假的?)
这位姓胡的老师第二天一早把便条交给我,并向我讲述了他的所见所闻,我这才知道,原来他们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的情况下,就简单而粗暴地认定我的车是非法的,还想当然地认为行驶证也是假的,这对于我这个一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说,简直是莫大的侮辱!
第二天(6月29日星期日)一早,我与另一位姓严的朋友来到交警支队的办公室,当时一位警官(抱歉没有问他的姓名)告诉我:“你的车我知道,今天我上网查了,发动机号和车架号都是正确的,只是为什么车上有个标签是另一个车牌号呢?”我拿出《机动车登记证书》给这位警官,上面清楚地登记着车辆原始牌照是鄂AF****,后于2007年10月11日更改为鄂AMK*** [见附件2]。一应手续都是齐全的、合法的(事实原本简单而清楚)。这位警官立刻给刘旭明警官打电话,告诉他车主已到队里,证件也都是对的,请他速回办理取车手续。
一个半小时以后,经过我们与队里其他警官的数次催促,刘警官才姗姗来迟。我刚刚说我的手续都是合法的,证件也都是真实有效的,刘警官就打断我说:“你的车还是有问题!”我愕然问道:“有什么问题?”刘警官说:“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你的车牌肯定是假的!”我更无法理解了,一辆合法途径购买的正规车辆,办理了正式过户手续,交纳了车辆购置税,并且在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详细档案可查,怎么会有一个假的车牌?而且刘警官在作此断言的时候,没有任何权威机关出具的科学鉴定,仅仅凭个人的判断,就拒不归还我的合法车辆和合法证件,这算怎么一回事呢?我向刘警官提出疑问,他说:“你认为我执法不对吗?好啊,你去省公安厅告我呀!”(谁给了他说这样话的权力?)
几经交涉未果,我又一次两手空空地离开了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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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深理解交警执法的重要性,也深知交警工作的危险与辛苦。交警的职责是保障道路畅通与维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所以本应是驾驶员的良师益友,但是警察个人的判断可以代替科学鉴定吗?可以作为执法的唯一依据吗?
我并不怀疑刘警官的经验与判断能力,但是在没有任何权威鉴定结果出来以前,只能说“怀疑”是假车,而不能说“肯定”是假车。作为经验丰富的警察,说这样的话是否显得过于轻率?
我的车是二手车,并不了解车以前的历史,因此,我有义务积极配合对所有疑点的检查与鉴定,但是我绝对无法接受这种没有事实依据的“肯定是假的”的判定。
如果是因为年检的问题扣车,那么在我积极配合办理手续的情况下(当场就愿意接受处理,第二天也主动前往交警支队),不给任何说明,也不予办理,继续扣押我的证件和车辆,是否正确?
车没有按时年检是我的不对,我也愿意按规定接受处理,但是刘警官一直没有提及,也没有要处理年检这件事的意思,而一味地强调我的车是假的、车牌是假的,这究竟是何用意?
交警有权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真实、有效、合法的证件吗?执法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刘警官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执法,那么他究竟执的是什么法呢?
如上所说的事情经过,这样的执法是否存在漏洞(比如我的两证及车辆被扣期间,没有任何书面的收据)?是否有简单、粗暴的嫌疑?
迟迟不解决年检的问题,让年检的逾期越来越久,这符合法规制订时的原意吗?
执法的终极目的还是要起到教育的作用,是为了行驶更安全,但是这样无道理地扣押车辆和证件,是否在制造不和谐?是否与执法的意义背道而驰?
衷心希望此事能够尽快得到合理、妥善的解决。我相信交警部门,也相信人民交警是为人民的!
2008年6月30日星期一
事件后续:
今天找到朋友的朋友,与该支队队长熟识,在他的带领下找到队长说明情况,经过警方开会讨论后,刘旭明与雷杰武坚持认为要么车牌是假的,要么行驶证是假的。支队长也无法判定,遂拿证件与车牌到总队检验,从总队回来后下达了放车的指令,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追究年检的事情,只说回去要尽快办理。
即使有合法的一切,还是需要一张关系的网。这就是中国。
评论 (4)
就是为了钱,还有是面子,所以只能靠关系了。
K!
由 辣根 | 2008年06月30日 晚上09时24分
这就是中国 都腐了吧
由 肥皂 | 2008年07月01日 夜间12时39分
呵呵.这就是现状啊
由 gama | 2008年07月01日 下午03时08分
一点没错啊,不摊上则已、摊上了要是没关系就得出大血了~~
昨天一个邻居讲她自己家的事情:轻摩在等红灯时被jc叔叔瞄上了,她家的是三无车辆:行驶证过期没检、驾驶证过期已作废、养路费除了第一年的之后从来没交过、保险没买过。--没二话说,车扣了就。--这种情况是很惨的,正常说来得乖乖上交至少4000大洋才能结案。 结果你猜怎么着?
...她家动用关系找了交警队的熟人,省了大量的银子:只用交了 没交过的养路费约莫几百块,再就是罚了个没代头盔的50块钱。--了事了就。
gama,这就是现状啊~~所以我每次跟我家xyz说,远远看见警察叔叔记得躲起来喔!--因为我家可没认识的熟人叻。但回头再看看贵州那些可怜的人可怜的事儿,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叻拉,
由 joviall | 2008年07月02日 下午06时4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