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前去了圣地亚哥和洛杉矶,米爸米妈都喜欢那里暖和的天气,加州阳光果然名不虚传,十二月里也一样明媚如春。我也喜欢那里的热闹与随意,还有高高的棕榈树,和路边盛开的天堂鸟。只是铺天盖地的节日装饰却好像显得有少许格格不入。回来以后,在骤然降了十几度 的气温下跑去城里白宫前头看国家圣诞树,路上穿厚大衣,戴帽子围巾手套的行人看起来那么顺眼,这才叫我突然发现了为什么,原来节日欢歌就该是冬天的附属品,好比苹果配肉桂,核桃配巧克力,朗姆酒配葡萄干一样的天经地义,难怪绿松枝和大红蝴蝶结都要衬了白雪皑皑的背景呢。
正巧前两天看了去年的电影《THE HOLIDAY》,它走贺岁片一贯的浪漫诙谐路线,温情脉脉的调子力图把观众的心慢慢融化。交换房屋的网站上,AMANDA在温暖LA的大别墅和 IRIS在冰雪英国乡下的石头小房子,你会选择哪一个?我想我更喜欢后者吧,尤其是在圣诞假期。
但不管你在哪个城市,寒冷也好,炎热也好,新年到了,祝大家都快乐!!!
评论 (1)
我也选小房子,气氛二字,原非虚名。
Posted by: breezee 发表于 January 3, 2008 05:27 PM
我喜欢温暖的地方
Posted by: 小满 发表于 January 5, 2008 01:05 AM
看来,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是有道理呀。
Posted by: 西西米 发表于 January 5, 2008 02:31 PM
说的有道理.我也觉得圣诞过年都该是冬天景色下出现的事物. 不过我又怕冷,两个比较一下我想我会宁愿在一个不象过节的地方凑合过假日而不愿为了好看去冰天雪地里受冻.
新年快乐.
Posted by: 熊关 发表于 January 8, 2008 03:49 PM
由 评论迁移 | 17, 2008 02:37